知识产权: 悬于中国3D打印业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Post by 橡皮泥 on 2017-05-28

3D打印技术在中国的研发几乎与欧美同时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但似乎近两年才涉及3D打印的知识产权问题的关注和研究。尽管有观点认为国内当下讨论3D打印的知识产权问题仍为时过早,但对于期望在这个行业走得更远者,已意识到若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悬而不决,就如同头上悬着一把危险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基于3D打印实质“是一种生产制造过程”,即以数字设计文件为基础,通过材料逐层添加的方式制造三维物体,其所牵涉的知识产权内容丰富:打印技术及材料等涉及技术方案;打印的模型、程序创意设计可能与专利或著作权相关;未经商标权人同意而打印附有权利人知名商标的物品与商标有关。而作为3D打印的打印者,从事3D打印行为如何避免侵权及更好维权,成为各方关注热点。

从事3D打印行为如何避免侵权及更好维权?全球3D打印行业权威媒体——《3D打印世界》杂志20155月刊,对此进行了详细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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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D打印创新型企业:初创期已受侵权之伤

有研究表明,国际增材制造技术自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稳定发展,在2004年前以较快幅度攀升,之后专利量基本稳定甚至略为减少态势,相关专利申请量与公开量分别在2007年(251个专利族)与2008年(219个专利族)达到波峰,目前正进入第三阶段技术成熟期,产业进入壁垒提高,企业成为创新主体。其中增材制造的专利申请主要集中于美、日、德、中、韩五个国家,美国以近半份额在该技术专利领域具有绝对优势。

中国3D打印专利申请份额约占7%,排名第四位,似乎并不算太差。但在数量的表面光鲜背后,如何让国内众多3D打印企业安然度过“拼成本”的初级发展阶段,平息焦灼情绪,进一步提升专利质量,有效实现知识产权保护,营造鼓励自主创新的氛围,值得探讨。

“国内桌面级3D打印机大部分基于开源设计,一些申请下来的所谓‘专利’,不过是在开源技术基础上进行了细微改动,其实还是缺少独特核心专利技术。从头到尾完全自主研发桌面机的企业不超过三家。”深圳从事3D打印控制系统研发的创客谢信福表示。“未来应用市场做开了,会遭遇更多专利上的问题。”他判断。

已有试图规避同质化竞争的创新型企业于初创期已受侵权之伤。上海磐纹科技负责人季明回忆,早期公司将新款3D桌面机放到网上卖,销量最好时一度排名淘宝同类产品三甲。后来发现网上出现多个商家销售外观和指标性能高度相似机型,甚至有一些商家连产品介绍和联系方式的宣传图片都直接“借用”。考虑到“维权成本高,初创公司时间精力有限”,公司最终决定下架网销。基于对拥有多项专利、高精度产品的信心,定位高端,进行线下直销。直到最近才考虑寻求时机重新进入阿里巴巴、天猫、京东等平台。

对于国内工业机研发企业而言,由于进入技术壁垒更高,参与者则更有意识建立“专利池”,通过专利保护培育市场核心竞争力。

由于15年前在国内亲历了一场诉讼至法庭的知识产权纠纷,上海普利生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侯锋深刻意识到“专利”的“双刃剑”作用——在被别人限制的同时,也能限制别人,并引领普利生转型为拥有原创性完全知识产权的工业级3D快速成型设备企业。2014年10月,他携普利生最新款Prismlab Rapid等设备参与德国举行的EUROMOLD展会,作为唯一参展的工业级3D打印机中国企业,由于参展产品具备完全的知识产权,意外收获大量订单。

“如果3D打印缺乏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就如同头上悬着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始终担心会掉下来。在这种情况下产业肯定做不好。”侯锋有感而发。

设计师权益保护:版权登记与外观设计专利

作为中国3D打印产业的打印者从事3D打印行为,具体该如何遵守合理规制,避免侵权,就此成为热点话题。是否由于国内知识产权法体系或未随3D打印产业同步更新,而导致出现相关权益无法得到保护的局面?以新兴3D打印设计师为代表的群体普遍遭遇知识产权保护的困惑。

“如何评估山寨的东西侵权很困难。”设计师王蕾有感而发。今年4月,她所在上海极致盛放3D打印原创设计团队刚获得第54届米兰国际家居设计展之卫星沙龙的最高奖。让她头痛的另一个问题是“对非法得到的数据模型进行多大比例的更改算是侵权?”她表示无法从现有法律条款找到明晰指引。

她遗憾国内“还没有保护‘数据创作者版权与权益’的意识。”数据发到国内3D打印服务商之后,由于缺乏法律有效制约,“即便事先与他们签订保密协议,也无法对多次打印进行监管”。无奈之下王蕾设计团队选择荷兰、比利时等国的3D打印服务商合作,将作品在国外打印后再邮寄回国,并百万重金购买设备进行研发性打印设计,把本应‘轻资产’的设计公司变成“重资产”。“在欧洲即使不与打印服务商签合同,也从未发生数据泄露的事情。” 

对此,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教授何敏表示,“虽然不能说现有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不能调整这些新的知识产权法律关系,但确实缺乏专门针对3D产业特殊知识产权问题进行系统规范的法律”。他认为,从我国目前的立法情况与司法水平来看,对3D产业领域中的知识产权问题,可以进行较好处理,“只是需要在《专利法》的下一次修改中针对3D产业领域里的特殊问题给予特别关注,在专利司法程序中针对3D产业领域中出现的特殊争议增加相应司法解释”。

那么如何判断3D打印中是否存在侵权行为?何敏教授分析,对于3D打印的版权侵权问题,一般来说应满足两个法定要件:一是复制对象属于享有版权的作品;二是非《著作权法》合理使用的复制行为。对于3D打印的专利侵权判定,法定要件也包括两个基本方面:一是复制对象为享有专利权的产品;二是其行为为未经专利人许可而进行的生产或制造行为。至于3D打印的商标侵权,则同样需满足两个基本要件:一是其标志的使用为商业或营业性使用;二是这一标志的使用后果可能会导致对商品来源的误导。“当然,这只是一些有关侵权问题的基本判断”。

就极致盛放设计师所遭遇困惑,何敏教授建议,设计师对可通过版权登记取得相关法律文件以证明自己是该成果的版权人和通过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两种法律途径,对3D打印成果进行有效知识产权保护。他进一步解释,对3D打印的数据系列、软件程序或作品性3D打印成果是可以进行版权登记的,虽然作品自创作完成,哪怕不完整,都拥有版权,但登记便可取得权利人证明文件。“一旦发现数据被盗用,就可以提起诉讼,在法庭上若无相反证明,法官将依版权登记来确认权利人。”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相对容易,但要与产品结合起来。此外,新的《著作权法》也已将实用艺术品纳入其保护范围。

 重中之重:培育全民对知识产权的尊重意识

尽管在中国3D打印发展达到理想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并不容易,但从行动中加强保护却越来越形成共识。

“近两年大浪淘沙,缺乏技术支撑的厂家倍感生存压力。”季明透露,公司两年中已申请26项专利,授权14项(包括1项海外发明专利)。如公司研发生产的Panowin F3桌面3D打印机已具有全球独家专利——全闭环运动控制系统,能实时精确定位校准打印喷头位置。随着公司规模成长壮大,在以技术实力为自身核心竞争力的背景条件下,日益注重“要用专利保护自己”。但磐纹科技并不急于将所有最新技术很快申请专利。“专利细节可以在网上查阅,在具体产品还未推向市场之前,反而透露了公司发展规划和一些产品技术细节。”他解释。

“如果总是跟随、仿制和山寨,中国3D打印企业肯定做不大;如果企业对技术创新进行大量投入成果却得不到保护,也不利于产业长远发展。”侯锋体会,“专利并不是用来打官司的,重要的是可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如果单纯依靠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成本会高很多。” 对于3D打印源文件的保护,他认为当下要尽快解决技术上的真空状态,对数字文件进行加密,让非授权的文件不能打印,并通过法律引导设备供应和服务商打印正版授权文件。

培育全民对知识产权的尊重意识,营造尊重自主创新的氛围,利用知识产权维护合法权益,成为各方强调的重中之重。“如果对数字创意侵权的情况持续下去,没有人会愿意进行原创设计,中国3D打印的设计品牌会做烂,违背了落地3D打印的发展趋势,也不利于中国开拓3D打印应用市场。” 王蕾表示。

以史为鉴,何院长说,回想我国1984年《专利法》未将医药品纳入专利法保护范畴,虽然初衷为保护尚在仿制阶段的民族医药企业,结果却是在准备加入世贸组织不得不将医药品纳入专利法保护范围时,民族医药企业大都失去自主创新能力,沦为外国医药品牌的代工厂,且每年需支付巨额的专利许可费用。“可以负责任地说,不重视知识产权的3D产业是没有希望的产业。”

同时,他强调,知识产权并不仅仅只是权利保护问题,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社会资源,他由此提议成立“3D打印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由联盟统一协调整个3D打印产业领域里的知识产权问题,比如,协调产业与政府间知识产权关系,包括完善相关立法、丰富相关政策、规范相关管理;协调产业内部企业与企业间知识产权关系,包括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自律管理、平衡多方利益;协调我国3D打印产业与其它国家3D打印产业间的知识产权关系等。

“3D打印将改变世界,但在改变世界之前,3D打印首先要改变它自己,这种改变也包括对知识产权的尊重与保护”。谨以侯峰这番话与所有拥有中国3D打印梦的人们共勉。


供稿:《3D打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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